摩尔曼斯克

一行诗也能拯救灵魂。

【毅花】电灯胆

*现背

*有大量原配出场,有大量三角恋情节,自动避雷

bgm:邓丽欣-电灯胆 


“善良人埋藏着最坏的心眼。”





他拖着行李,不顾安全员的阻拦一步跳上地铁,挤进人群里,才重重松了口气。抬起手表一看,时间快到晚上七点,又不由焦躁起来。


那时候他们刚到北京发展,他父母都在深圳,一忙完还是要飞回去。而玲花要照顾生病的妈妈,又要兼顾演出活动,一来二去,就基本在北京里扎根下来。明天又是去大学演出的日子,主办方负责人今晚请他们吃饭,飞机起飞前玲花给他发消息,问他几点到,他没回。


那个负责人叫徐明朝,他和玲花和这个人其实算是有同甘共苦的友谊,甚至说恩义。毕竟当时他们组合夺冠失利后,公司晾着不发一语,派来的人只和他们打太极,未来就变成了一片笼着浓雾的海。他和玲花躲在出租屋背后的巷子对着抽烟,一根又一根,不要嗓子也不要命的抽法,星火明灭,仿佛所有话都在烟卷里被燃尽了。这时只有才见了两三面的徐明朝走过来,挥散那些呛人的雾气,“我们再试一试,”他说,“我来想办法。”


徐明朝很有商业头脑,迅速抓住了受众,又成立了团队,代表他们跟公司谈条件。当时的三人都好年轻,虽然焦头烂额却精力充沛,经常没日没夜地一起开会商讨对策,酒和烟都毫无节制地消耗,等缓过一口气来,终于为一切挣得一个转机。


平心而论,徐明朝真是个很仗义的朋友和合作伙伴,除了频繁向他打探玲花的消息之外。他下意识挠了挠头,摸到刚长出的发茬,瞬间更烦躁了。随着车门打开,又有一批人涌上地铁,他被挤得踉跄了一下,“别上来了!”


他也没想到自己的声音能那么大,整节车厢的人被他吼得静了片刻。他原本想道歉,又觉得自己没错,就梗着脖子站在那里,直到下车铃响起,他走出地铁站,才发现头颈神经酸痛,被夜风一吹,像被针扎似的。


徐明朝吃饭的地点约在一家涮锅店,就在玲花租的房子附近。他又走了一阵,才看到亮着灯的店招牌,和站在门口吹冷风的玲花。她穿了一件白色的卫衣,戴着手套和帽子,边跺脚边看手机,一抬头见到他,笑得眉眼弯弯。他抓紧两步走过去,结果不知怎的一张口又变成管教,“怎么穿白衣服来吃这个?又穿这么少,你的外套呢?”


玲花条件反射似地和他拌嘴,“我妈新给我买的,什么什么牌子来着,你不识货!”


“一会溅了油,又吼人。”曾毅跟她吵了两句没营养的架,刚才那些拧成绳结的情绪竟然逐渐舒缓下来,“老徐到了么?请人吃饭还迟到。”


玲花撇了一眼店里,“到了。”


“那怎么不进去等?”他拉开玻璃门,让玲花先进去,“阿姨好点了么?上次说想吃那个广东肉粽我也带来了,一共十只,一会你去我箱里拿出来。”


玲花等他和自己并排再往前走,“这么多?吃到啥时候。”


曾毅咧着嘴笑了一下,“快到年尾了,买一送一的。”


他说这话的时候有些不易察觉的艰涩,玲花敏锐地捕捉到了,神色怔了一瞬,猛地转过头,“我们不是说好不提这个了么?”


我从头到尾都蒙在鼓里,你凭什么不让我提呢?他在那刻险些怨恨上她,可他又凭什么呢?如果不是她不惜赌上自己的前途也要公司签下组合,那他歌舞排得再好,也只是给酒客增添不值一提的乐子罢了,再过几年,或许就找个姑娘结婚生子,潦草而不自知地过完一生。如果不是她……


“毅哥!”


徐明朝发现了他们,在不远处的桌前站起来打招呼。玲花咬了咬嘴唇,转头对徐明朝笑得明媚,“徐总好。”


“哎哟叫什么徐总,”徐明朝殷勤地替她拉开椅子就座,“随便叫就好。”


他才发现铜锅的味道是这么呛人。徐明朝上来和他握手,“毅哥刚到北京?行李能寄存在门口,一会算到账里就好了。”


“不用,我一会放到玲花家里就好了。”他故意加重了玲花两个字,拉开椅子坐下,又叫来服务员,“给这位小姐拿一件围裙和袖套,谢谢。”


徐明朝的神色有点僵,见玲花只低头看着自己的指甲,没有反驳的意思,只能干笑两声。曾毅总算叫那股无名火撕了个口子,站起身给各人茶杯里续了段热水,斟到徐明朝时只有半杯,“喝两杯?”


徐明朝看了眼只顾着给自己舀麻酱的玲花,就笑道:“有女孩在呢。”


“花花能喝趴八个你。”他得意得像在炫耀自己的酒量,“又住得这么近。怕什么,一会我们先送你回去。”


徐明朝用茶杯和他碰了一下,“毅哥这话说得,我们两个大男人,应该先送姑娘回去。”


曾毅笑了笑,不置可否。汤底烧开了,玲花下了盘牛肉,翻滚的水面短暂地平静下去,又沸腾起来。三个人就这么盯着等待牛肉煮熟,像逃难的饿殍。餐馆里的客人逐渐多了起来,整个店变成了一个大铜锅。玲花转身叫来服务员,“要一打啤酒。”


“不,”曾毅截住她的话,“两支就行。”


她转头瞪他,“我要干嘛你非和我对着干是不是?”


“她要喝,你就让她喝嘛。”徐明朝已经很熟悉两个人的脾气,眼见着一点就着,还不如给一见钟情的姑娘添点好印象,“她都这么大人了,又有妈妈在身边,你就别管得这么紧啦。”


玲花没答徐的话。曾毅也就这么和她犟着,那服务员也不知道该听谁的,拿着菜单左看右看。半晌还是徐明朝站起来打圆场,“就拿半打吧。”


服务员应声去了。曾毅夹了一筷子肉,发觉还没有人说话,“怎么了?吃饭。”


“我不吃外面的牛肉。”玲花又放了点青菜搅了搅,没有看他。


“这不是你放的么?”酒送上来,他拿起子撬了一瓶,递给徐明朝,“老徐喜欢吃是吧?”


气氛冻结了。他们之间那点纠缠不清的事也瞒不过徐明朝,不过他也并非别无用心,曾毅一身反骨没收敛干净,玲花又是爱赌气的小孩心性,三个人之中,总要有一个多余一些。他扶了扶眼镜,笑道:“对。”


果然看到曾毅的动作顿了顿,酒瓶磕在桌子上,酒液溅了几滴,玲花侧身一躲,手肘碰到油碟里,白色的衣服瞬间洇上一片渍迹。徐明朝下意识站起来找纸巾,她抬起小臂看了眼,就收回去,“没事。不用管它了。”


店里坐满了,每一口锅中冒出来的白烟连成一片,温度催促着人把厚毛衣都脱下。三人沉默地咀嚼着食物,沉默地把自己灌醉,与四周的火热朝天格格不入。


玲花喝啤酒容易烧脸,没一会就红得像跟他提过的草原上的撒日朗。他移开视线,拎起酒瓶,和徐明朝撞了一下,“辛苦你在北京照顾花花,她妈妈又生病,麻烦你了。”


“我们什么关系,说这些。”徐明朝把杯沿压低几分,清脆一响,“我当毅哥是亲哥,当花花……玲花是小妹妹。总之以后有话说话,有福同享。祝凤凰传奇越来越好哈!”


“是啊,小妹妹。花儿不就是我们的小妹妹。”他笑嘻嘻的,借着几分醉意把话说得更出格些,“那你不能欺负她。她有什么事马上会和我说的,我得替她把关,你……”


“曾毅!”


他猛然清醒。玲花的肩膀剧烈起伏着,刚刚那一声喝断像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。徐明朝不知所措地站起来。锅里的汤水烧干了,黏糊糊地粘了一层在底下,啤酒瓶被碰倒,酒液沿着桌角一滴一滴地淌到地上。


“……你喝醉了。”


她说完就围裙脱下,拿起包就走。徐明朝想追出去,又顾忌着曾毅这还没结账,只能站在原地两头为难。他颓然地坐回椅子,把剩下的啤酒一饮而尽。


去他妈的。




第二天他和玲花去医院,给她妈妈送飞过千万里的广东肉粽。她妈妈身体好了一些,但还不能吃难消化的糯米,送去的十只就拎回来九只,还有一只让两个人在病床前分着吃了。玲花怕弄脏手,他就拿筷子扒拉下来放到小碗里,让她端着吃,看得老太太笑不拢嘴,拍了拍女儿的手,“你看,小毅多照顾你。”


她不自然地把碎发别到耳后,让他清清楚楚地看到颈后擦上一朵红云,“哎呀,他对谁都这样的。”


出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,满街的路灯都亮起来。她有些倦色,报喜不报忧是每个游子的惯例,她也不再是不知世事的小姑娘了。何况困扰她的,实在是微不足道的、从前从未放在眼里的事。看到曾毅走到自己身边,她积困了一天的闷气终于被扎了个小洞,“冷死我了!这破天气!”


曾毅其实也莫名其妙,就算昨天闹得不太愉快,可下午还是发了短信,和自己一起看望妈妈,过程也是有说有笑的,没有丝毫不和的痕迹。他抓了把后脑勺,无厘头地应道:“是啊,好冷。”


他们一前一后地走回去。曾毅通常住在她家附近的酒店里,为了抄近路,就走一条僻静的胡同,低矮的屋檐下,传来电视机的声音,还有将散未散的油烟味。他眨眨眼睛,有点想家。可他的故乡远在云梦水国之中,玲花则是天边高原的孩子。他们都是漂泊的孤鸟,彼此依靠时最容易滋生出相依为命的错觉。


他说服了自己那是一种错觉。


“老徐想追你。”


他忽然说。走在前面的玲花停住了脚步。他垂着头盯着路灯下两个人的影子,果然她捏紧了拳头,朝他走了两步,似乎要说些什么,但好在最后也没有发出声音。他都不知道自己是为什么能说出来,“他挺好的。组合如果没有他早就散了。”


“我不喜欢他这种类型的。”


玲花喃喃,像是说给自己听。他不自觉笑了一下,“那你喜欢哪种类型的?我让他改。”


她猛地抬头,走近几步用力地推了他一把。他没站稳,下意识抓住她的手腕,带得她也踉跄了几步,最后撞进他怀里。两个人就在冷冰冰的小巷子里拥抱,曾毅拉开拉链,让她更清晰地感知到他的体温波动。


这个拥抱来得没有道理。上一秒两个人还在夹枪带棒地说话,下一秒就变成一只蝶茧里的孪生蚕蛹。玲花把下颌放在他的肩膀上,莫名其妙有点想哭。她想这大概是她太敏感的缘故。曾毅也是很敏感的人,否则环在她腰上的手怎么会微微发抖。


“花花。”她看到耳边飘起一阵白气,曾毅似乎想告诉她什么事,可叫完她的名字就没有下文了。磨磨唧唧的,她在心里无数次抱怨,这样的事情她从来不屑于掩饰的,干脆拉开距离,凝视了三秒,踮脚偏脸,碰了碰他的嘴唇。


曾毅被吓了一跳,脑中仿佛惊腾了一大片沸海。直到她微凉的鼻钉刮过他的脸,他才捡回游离的神思,狠下心推开她。


昏黄的街灯下玲花眉目清晰。他不忍再看她欲碎的神情,“我……你……我当你是妹妹。”


“我不信,曾毅。我不信。”她咬着牙,眼睛显得更亮了,“我不信你不知道是什么意思!”


“小花,花花,杨魏玲花。”他品咂着怯懦所带来的苦味在嘴里渐浓,让牙齿的开合都必须竭尽全力,“你想谈恋爱的话,就和他谈恋爱吧。”


她的脸埋在阴影里,看不清表情,头发有些毛躁。半晌,她把手背贴在眼睛上,嘴角很委屈地往下撇,是不太好看的姿态。


“为什么不能是你?”她还是忍不住哭了,又不想让他看出来,就把脸别开,“曾毅。我真讨厌你。”


“我不好。我什么都不够他好。”曾毅自嘲地笑了一声,“如果能让你以后不后悔的话,你现在就恨我吧。”


玲花抬起眼睛,真像看仇人一样瞪他,边蹬边滚下泪珠,在路灯下像是碎掉的黄金。她倒退了几步,转身跑进巷子外热闹的夜里。


他们三个人是联结得最紧密的战友。曾毅没办法挽留她。他站在原地,听到了寒风穿过身体的声音,在千禧年头的北京城,送给他经年不愈的病症。




那晚回去之后他大病了一场,高烧反复,他窝在出租房里不出去,买了些药胡乱吃了就睡个天昏地暗。偶尔睡醒看看手机,玲花没有再给他打电话,也没有发短信。


他是后悔的。可比起自己的后悔,他更不想让玲花后悔。好在他在此之前多番打探过徐的心意,男人喝了酒之后的话总是真的,徐举着酒杯和他勾肩搭背,又很认真地说“我想给她一个家”的时候他就决心放弃了。他自己尚且是个浪子,又怎么能给她一个世俗意义上的家庭,舞台上的并肩作战固然重要,可冬夜里回到家中的一碗热汤面,足够让人贪恋几十年。


而且玲花那种性格,娶回家还得了。他夸张地想象,想象到她穿着鄂尔多斯婚服的样子,没有预料中的起了一身鸡皮疙瘩。


很美。他悄悄在心里夸她。万一呢?万一他看走了眼就好了,万一玲花真的不喜欢他就好了,万一徐明朝真的是个人面兽心的混账就好了,万一……


他猛地抬起手给了自己一个巴掌。


那是玲花。那是徐明朝。他生命中最珍惜的姑娘,和好兄弟。


你怎么敢的。





玲花做事的风格向来是雷厉风行,可他接到徐明朝请吃饭的电话时,才知道自己还是低估了她。


吃饭的地方是在某个大酒店的包厢里。平时除了请贵客吃饭他们也没有什么机会到那里。他到达时徐明朝和她已经坐下了,菜也上齐,还醒着酒。包厢里隔音很好,当侍者把门关上,就安静得耳边泛起眩音。


“我和玲花在一起了。”


徐明朝开门见山,等他坐定了就先把大事给宣布了,手里牵着她。玲花没有把眉毛修成漂亮的弯刀状,显得有些杂乱,看到他错愕的神色,她笑了笑,甜蜜的绵软的,“说点什么吧,哥。”


她已经很久用这个称呼喊过自己了。他太阳穴发紧,紧得像要断掉,胡乱拿起一只酒杯,想倒酒贺她,可手抖得厉害,红酒洒在桌子上。他干脆就用醒酒器示意了一下,整壶喝下。徐明朝给他叫好:“毅哥,够义气!”


她没有说话。曾毅感觉到嗓子的干哑,还是边笑边说:“你小子,下手挺快啊。”


“这不还得多谢毅哥么?”徐还握住她的手,晃了晃,“毅哥在里面帮忙了吧?”


“那是。”他快笑不下去了,酒液在胃里翻腾,一路灼烧到脑里,“你怎么谢我?”


徐明朝哈哈大笑,“别人吃席随礼,等我和花花结婚,给你封个大红包。”


他在心里唾弃自己。原来那种烧穿脾脏的、呼吸刺痛的,才叫后悔。牙关里的苦味又渐渐涌上来,他重新拿了一只酒杯,稳稳地倒了一个杯底,递给玲花,“来,花花。”


玲花用一种平静的目光看向他。他从未想过她会这样看着他。


“恭喜。有情人终成眷属。”




他们三个人依然是彼此非常重要的朋友。


组合已经过了求生的阶段,只等待一场滔天烈焰,将他们烧成传奇。随着在北京的工作渐多,他也像当年的玲花一样逆着候鸟的轨迹,在北京长住下来。


他们还是会经常一起吃饭,不过以前是徐明朝请他们俩,现在变成了徐明朝和玲花请他。他今年新提了车,饭店的停车场停满了,得到外面去找。等他停好又走回来时,玲花已经坐在桌子前等了,他边放车钥匙边问,“老徐呢?”


“不知道。”她顾着调酱料,头也没抬,“一下车就不知道去哪了。”


他点点头当作应答。今天又是吃涮锅,菜都上齐了,玲花就开始专心盯着汤底什么时候煮开。他看着她的脸,问道:“他对你……怎么样?”


玲花撇了他一眼,“挺好的。”


对话又告一段落。年轻的时候还在深圳,两个人一瓶啤酒就能从天黑聊到天亮,内容大多数是无聊的废话,可谁都兴致勃勃。他也不知道原来他们之间也有相顾无言的时候。


他只能说:“哦。那就好。”


这时候徐明朝回来了,拎着两箱啤酒,“毅哥来了。”


她眼睛也没有抬一下,直到看到了啤酒箱,“又喝又喝。”


“这不是毅哥今天来吃饭嘛。”徐明朝用空出来那只手拍了拍他的肩头,“说好了啊,今晚不醉不归。”


那顿饭他们吃得很痛快,他印象中他们已经很久没有这样开诚布公地吃过一顿饭了。或许关系的清晰划定对所有人都是解脱,所以尘埃落定。玲花是内蒙姑娘,要么就不喝酒,一沾肯定要喝个尽兴的,两杯下肚,就站起来给他们唱祝酒歌。蒙语奇宕,曲调悠长,他喝红了眼睛,像是醉倒在辽阔的草场。


“小羊……”他撑着脑袋傻笑。歌喉正美的玲花却不易察觉地顿了顿,才继续唱下去。徐明朝和他撞杯,”说啥呢?“


“我数羊呢。”他低声道。徐明朝没有听清,只当是什么醉话。


等散场时,醉得最厉害的是一开始反对的玲花,在准备打烊的饭店里大呼小叫,软得走不动道。两个人男人废了好一番力气,才把她挪到门口。徐明朝还得折回去拿她的外套和包,曾毅就让她靠在自己身上站好,喝醉酒的玲花黏人得很,两条手臂抱着他的脖子,把热烫的气息都喷到他的脸侧。他无奈阻止了她过分亲昵的举动,“站好。”


“曾毅……”她不撒手,迷蒙着眼睛对他撒痴卖乖,“抱我。”


“玲花,”他再次拽住她的手腕,略略让她吃痛,“我不是老徐。”


她任他捏出一道红痕,“老徐才没意思……我知道是你。曾毅。我知道是你。”


她借力把两个人的距离拉得无比近。他听到她的心跳,下一秒,他久违地尝到了她嘴唇上的味道,有一点没卸干净的口红,和浓郁的酒气。


深夜的街道已经少有路人,酒店也已经把灯光调得昏暗。他活到三十多岁,未曾有过犹豫至此的时刻。玲花来势汹汹,却只是很轻地亲他,久久没有下一步动作,嘴唇也在细微的发着抖。他凝视着她,或许只是三秒钟,又或许是三个世纪,终于捏住她的下巴,入侵她的齿关。


他很清楚他在干什么,是那种精心谋划把自己送上绞刑架的那种清醒。徐明朝是他的两肋插刀的兄弟,或许正在走回来的路上,手里挽着女朋友的外套。而他的女朋友却站在昏黑的夜里和他接吻。


这太荒谬了。


他很及时地结束了这个吻。分开时她像是完全醒了酒,剩下一双还有些红肿的眼睛。他没忍住揉了把她的脑袋,“害怕了?”


“没有。”她转过头,对着手机的反光整理妆容,装作无所谓道:“技术不错。”


说完转头去看徐明朝出来没有,结果脚步虚浮,差点又栽到他身上。这是他短期内感受到的最快乐的情绪,于是他不加修饰地大笑。玲花被他笑得原本就红透的脸更红了,“你烦死了!”


“说什么呢?”


徐明朝从大门走到他们面前,挎着她的小包,手臂里搭着她的衣服,看上去有些滑稽。他的笑几乎停不下来,“刚刚我们在想,怎么才能把她送回去。”


玲花的醉意似乎又泛了上来,她的身体晃了一下,徐明朝赶紧把她扶住,“这不远啊。”她笑眯眯的,“背我回去。”


“好啊好啊。”他作出矮下身的动作,“来吧。什么?你不胖!再吃重二十斤再说……”


“毅哥。”徐明朝面无表情,也没有阻止他的动作,“她是我女朋友。”


今晚没有下雪。他却像迎面被泼了一捧雪水。


“我来吧。”徐明朝身上挂满了两个人的东西,蹲下就有点艰难。可玲花还是非常乖顺地伏在他背上。那年的北京城光辉明亮,照得他的影子沉重,几乎喘不过气。徐明朝背着她慢慢走远,和这个城市里无数寻常的夫妻一般。


他要把自己的拳头攥碎了。最后又无力地松开。


曾毅,你怎么敢,你怎么敢的。明明是你亲手把她推开的。







他们依然是最不可或缺的伙伴。


后来他在并行的岁月中,终于明白了一些道理:或许某些感情,是真的不能用关系去定义的。比如他其实很喜欢看她在台上被逗到害羞又没办法闪避的样子的;比如玲花在更衣室无人时,没由来地搂上他的脖子亲他;又比如,在某一次压力巨大的夜晚,他们也有过超越以往任何距离的亲密瞬间。


他和徐依然是肝胆相照的兄弟,她和徐依然是分甘同味的伴侣。


而他和她,依然是一生一世的搭档。





这种他们自己也理不清的关系,终于在曾毅决定结婚时发生第二次尘埃落定。那天晚上他坐在酒店的窗前,桌子的另一边,是穿着丝绸睡衣的玲花。她坐得毫无形象,对着酒杯出神。


他问她:“你决定好了么?”


玲花今年三十岁,已经有了一个成熟女人的模样。只是看向他的时候,还像当年那个缠着他闹的小姑娘,“嗯。”她新做的美甲轻轻敲在杯沿上,“你说过,他很好。我从来都听你的。”


他也想不到有朝一日能这样坦然地和她谈这件事,“是你自己的决定么?“


“他和我说,要给我一个家。”她神色淡淡的,又叹了口气,“我想,就这样吧。”


他沉默。沉默并不能改变什么事,此刻却能让某些答案呼之欲出。玲花像是突然恼恨极了他的优柔寡断,说出口的话又快又急,“怎么回事呢,曾毅。”她哽了哽,还是说下去了,“我以为我有过一个家的,怎么就不见了呢?”


他在那年三月领了结婚证。妻子是个很温柔贤淑的女人,从不和他宣泄什么情绪。他有义务对她坦白,于是告诉她:“我要在心里留一点地方。”


妻子知道她的存在,早把男人藏在话外的秘辛猜透。于是她点点头,“我知道。”


后来玲花办了婚礼,在大草原上,用最传统的蒙婚礼仪风光大嫁。鄂尔多斯的婚袍大气繁复,光彩耀目,就算隔着墨镜去看,也比想象中的更美丽。他不住地鼓掌。后来新郎新娘过来敬酒,他一口气干掉两杯,玲花都劝阻不及。他扯着徐明朝的脖子,恶狠狠地警告他。却因为醉意,显得像个操心妹子的老大哥。


“你对她一定要好。你对她一定要好。”他颠来倒去地重复,连句威胁的话都说不出来,“你听到没有?你对她一定要好!”


End。




后记:灵感来自于总算鼓起勇气去看Tom网演出,那时候的他们都好年轻,还没有那么多的目光注视,在偌大的城市里,似乎最适合发生一些故事。我不是太喜欢在同人里避忌人性中的弱点,花的摇摆,毅的优柔寡断,徐的心机,在我心中都是非常接近真实的东西。写的时候也会犹豫这样的写法是不是会让人感到不适,可最后还是选择了忠于自己的表达。


以上。感谢阅读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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